江歌案:學者指比同類殺人案判得「較重」

- Author, 李翰文
- Role, BBC中文記者
中國留學生江歌在日本被殺案,東京法院頒下判決書,指被告陳世峰犯殺人罪「極為明確」,判囚20年,但中國輿論對案件的爭議仍未退卻。
陳世峰的刑期與檢方早前要求的刑期一樣,卻未能滿足受害人江歌母親江秋蓮要法院判陳世峰死刑的要求。江母召開記者會,說她對日本的法律很失望,也要向支持者道歉,因為他們要陳世峰判死的請求沒有如願。但她也說,她還是要遵守日本的法律。
這引發中國輿論新一輪的分析和評論。有指陳世峰的牢獄生涯將十分「舒服」,也有指江母可以在中國向江歌室友劉鑫和陳世峰興訟,追討賠償。
BBC中文再請來專家,談一下眾多看法中哪些靠譜。
日本監獄的條件像「療養」?
法院頒下裁決後,中國輿論的焦點很快便轉移至日本監獄的條件,指環境好得讓陳世峰去「享福」。
日本國立一橋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雲海指出,這些資料「不準確」。王雲海接受BBC中文訪問時指出,囚犯一般每星期有五天做八小時的強制勞動。
他說這些勞動沒有薪水,有一個象徵式的獎金,每個月大約有15,000日元,換算成約130美元。但王雲海說陳世峰「需要拿這個錢來對被害人進行賠償」。

圖像來源,SINA WEIBO / WOAICHIQIU
刑期方面,王雲海認為,江歌案已是同類故意殺人案件中判得「較重」的案件。
他說:「檢方請求20年,他就判了20年。這在日本是屬於例外的,很少會這樣的,很少見的一個判決。」
他指,日本法院頒下的懲罰通常是檢方求情的80%,如果檢方要求判處20年,法庭就給16年的刑罰,因為要考慮「檢方和辯方的各種情況」。
他也指,陳世峰獲假釋提早釋放的可能性比較少,因為在日本獲假釋的其中一個條件是要在外邊有居所,陳世峰不符合這個條件。
江母可以在中國追討劉鑫的責任嗎?
江秋蓮在記者會聲言回中國後,要以民事方式控告陳世峰追討賠償,也要跟劉鑫「對簿公堂」,以求確認她在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
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梁雲祥認為,如江母真的在中國法庭興訟,可以以「間接傷害的理由」要求中國法院立案,有可能獲得賠償。
他對BBC中文說,江母可「直接起訴劉鑫,說明江歌是為維護劉鑫而被害,因此要求民事賠償即可」。
他補充,江母也可以要求日本檢察廳提供司法協助,取得越多證據越好。
王雲海就認為,日本方面原則上不會給她正式的文件去做這個事情,日本警方應江母要求提供如劉鑫報警錄音等證據的可能性「也比較小」。
「因為這個案件發生在日本。日本的法院會認為即使你想上訴,也應該在我這邊上訴。」
他認為,如果江母要上訴,應透過國際的司法協助,讓中國的法院幫助執行。
「但是你不能說,你就拿我的東西,在不在發生地的地方進行訴訟。這個在手續上不是這麼簡單。」
他提醒,日本法律規定,法證上的證言、證詞、法庭上的陳述等都不可以任意公開,即使是庭審結束後也不可以。
為甚麼中日反應大不同?
日經中文網早前發佈一篇評論文章指,江歌案發生在日本,而案件也是「一件在各個國家都可以看到的普通的殺人事件」,但當地媒體沒大關注,反而中國媒體的報道要詳細得多。
而的確,許多BBC中文聯絡到的日本學者都表示,他們沒有關注這個案件,婉拒評論。
日經中文網的文章指,日本人認為劉鑫也是被害者,因此對中國網絡把她的影像和隱私在網上廣泛公布「非常不可思議」。
江母早前指劉鑫在案發後沒有聯絡她,故把劉鑫的個人資料公開到網上。也有中國媒體在11月發出江歌母親江秋蓮和劉鑫早前見面的報道,稱那是案發後雙方首次見面。

圖像來源,SINA WEIBO / JIANG QUILIAN
王雲海認為這反映中日社會對法治觀念的不同。他認為,江母是個被害者,值得同情,但是她這個做法不妥。
「日本人有事首先想到的是要找警察、找檢察、找司法機關,但中國人沒有這個觀念。」
他認為,這個案件在中國吵得越熱,越反映中國人沒有法治觀念。他指,中國的法律工作者和司法機關會意識到這個問題。
「他們會想試法去讓中國的老百姓更尊重憲法、更尊重法例,更擁有一些法治觀念。我覺得這個案件討論的方向只能是這個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