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寫:台灣婚姻平權法案續審 正反兩方「難有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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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劉子維
- Role, BBC中文網記者
台灣立法院再度審理《民法》修正案,希望向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地區更近一步,但民間正反聲音交鋒仍然激烈。
台灣身為全亞洲「婚姻平權」領跑者,日前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擬將同性婚姻合法化。
據台灣媒體報道,支持與反對這項立法的團體周一早上聚集在立法會外兩側表態,人數超過1萬,警方出動1200人維持秩序。
光譜兩端——推動修法的立法委員與反對的護家盟成員——均稱和對方「討論難有交集」。到底他們各堅持什麼?
大力推動修《民法》的國民黨立委許毓仁對BBC中文網說:「同志議題是價值觀的議題,沒有所謂的是非對錯,是社會價值觀的展現。」
嚴正反對修法的民間團體──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說,護家盟「沒辦法認同同性的性行為,因為他傷害了器官,這是對器官的誤用」。
張守一對BBC中文網說:「我們承認同志客觀存在,但不能認同。我們一路以來反對的是同性戀的文化,意識形態的推廣,我們反對用法律來保障他們的意識形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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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家盟認為,修《民法》是修「大家的法律」,不只是同志能不能結婚這麼簡單。而攸關2300萬台灣人民的法律,13位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就能決定,「這種作業方式不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應該有的,尤其是這麼意見對立,不應該貿然在立法院闖關。」
許毓仁身為被視為立場相對保守的國民黨的黨員,這次和執政黨民進黨的立委尤美女攜手,大力推動婚姻平權法案,婚姻平權草案在立法院獲得跨黨派的支持,他認為這凸顯同志權益是一個沒有黨派、沒有意識形態的價值。

《民法》修正什麼?
擬新增「同性或異性之婚姻當事人,平等適用夫妻權利義務之規定」的條文,保障同性婚姻權益。並修改部分《民法》條文,將「夫妻」、「父母」、「養父母」等異性戀用語,修改為性別中立的「配偶」、「雙親」、「養親」等等,落實婚姻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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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守一強調護家盟反對同婚「是經過客觀分析,不是基於宗教立場」。
他表示,修正案通過後,會對傳統倫理關係造成衝擊,家庭稱謂將不再有父母夫妻的稱謂,小孩不知如何稱呼父母。媳婦、女婿等也將不復存在。因此沒有經過充分討論就執行,是非常不妥當的。
許毓仁多次公開反駁此論述,表示「法律稱謂改中性用詞並不會影響生活,因為大家不是法律規定才稱爸媽為父母,若真這麼在意稱謂被拿掉,修法技術上可改為『雙親或父母』、『夫妻或配偶』,把父母、夫妻等字加回去。」
性別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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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今年稍早時公布的《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顯示, 2015年認為「同性戀者也應該享有結婚的權利」的同意與反對者比率各為59%、41%,而且高等學歷、年輕族群的支持率更高超過80%。
護家盟對於「年輕族群對同婚支持度高」的現象提出看法,認為這是台灣自2004年實行《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後果」。
張守一對BBC中文網稱,《性平法》在校園推行後,在沒有學術驗證之下,讓孩子以為性別呈現光譜分佈、是多元的,「讓小孩子以為同性戀就是搞錯性別的,所以尊重同性戀者就等於性別平等」,因此「造成年輕一代對婚姻平權的接受度高以及對婚姻平權產生誤解。」
對此許毓仁則認為,教育的義務應該是讓學生知道這世界上有各種不一樣的人、不一樣的選擇,要懂得如何與不同的人相處,而不是接受單一的世界觀。
修《民法》或立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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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修《民法》的人士所持的其中一個論點是「立專法」,即訂定一個「伴侶法」來規范同志族群的權利義務。
對此,立法委員許毓仁對BBC中文網表示,立特別法、專法的情況是「優於基本法」,例如保障殘障人士、原住民的特別法。但同志既不是特殊種類,也不是次等公民。
許毓仁反問:「說要立專法的人難道是覺得同性戀優於異性戀?」
他認為,持立專法的立場來反對修《民法》的人,心態是「恐懼同志本身」大過於「想要解決問題」。他不滿提倡立專法陣營迄今沒有提出專法草案。
護家盟是立專法的一方。德國的《同性伴侶法》是最常被提及的專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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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許毓仁表示,德國為同志族群立專法十多年來,產生許多專法不能解決的問題,上百件案件仍堆在法院待審,德國聯邦憲法法官蘇珊‧貝爾(Susanne Baer)也表示,根據德國經驗,不建議台灣立同性伴侶專法。
張守一對於立專法的立場明確,當記者問到在對同志議題表態後很常被問到的問題:「如果你的下一代是同志你會怎麼做?」
張守一說,「如果我的小孩是同志,我會告訴他不要去動《民法》」,因為有很多種方法可以解決同性伴侶權利義務分配問題,「為什麼一定要動到一夫一妻的《民法》?」
護家盟認為,「婚姻制度是自然生兒育女的需要,所以需要一個法來保障。」有生兒育女的家庭是這個社會根本。
社會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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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會是否歧視同志族群?」對此,張守一回答得很直接:「現在我們都感覺不出來。人際關係、語言、文字、廣告,都看不到任何一點點的歧視,反過來是他們有霸權。」
張守一認為,現在說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人反而會被貼上負面標籤。說我們「政治不正確」,我們現在是「被反向歧視」。
許毓仁則認為,要是連規範道德行為的最基礎──法律──都沒辦法保障同志權益,那永遠都會處於「社會接納你,但你不能結婚」的狀態,社會還是沒有一個根本的標凖。
立法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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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若能將法案審完送出委員會,還不代表台灣的婚姻平權法案完成立法。根據程序,法案出委員會後,將在院會二讀,全體立法委員們會在院會中對法案進行審理及修改。要三讀之後才算完成。
許毓仁向BBC中文網透露他的擔憂,部分立委可能因為同志議題的社會爭議過大,選擇缺席院會,可能就會變成少數出席、少數表決通過的法案,也可能引起爭議。
反同婚團體數日前已經號召支持者當天到立法院外表達訴求。許毓仁也擔心委員會審理會再次如同上次因場外衝突過劇而暫緩。
許毓仁說:「不確定法案能不能在未來一年通過……上一屆法案連送進委員會都沒辦法達成......這次已經又往前進了一步......每一次的討論如果都能更接近問題的核心……只要社會有進步、有討論,我覺得都是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