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射雄三飛彈案 台灣公訴三海軍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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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檢察單位就金江艦於演練期間錯誤發射飛彈致平民死亡一案提起刑事訴訟,三名涉案海軍人員被起訴。
金江艦7月1日在台灣海峽演練期間錯誤發射兩枚雄風三型導彈,其中一枚擊中澎湖水域上的翔利昇號漁船,造成船長黃文忠死亡、小兒子黃明泉與兩名菲律賓籍、越南籍漁工受傷。
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星期一(8月29日)宣佈對金江艦中尉兵器長許博為、射控士官長陳銘修起訴「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對飛彈中士高嘉駿起訴「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傷害」與「過失毀損武器罪」。
這起「誤射」事件震驚台灣民眾。雄檢官員認為案件是由連串疏失所導致,但無法證明被告人蓄意發射飛彈。
檢察官並未說明具體刑求,然而一旦被法院裁定有罪,兩名級別較高軍官最高可被處以10年有期徒刑,級別較低的一位將要面都最高五年監禁。
與此同時,台灣國防部也在星期一公布了對誤射事件的行政調查報告,將事發原因歸納為四項。
這四項原因分別是未依規定全程督導系統操控作業、輕忽防險機制、任務分配欠周,以及幹部專業訓練及督管強度不足。
台灣東森新聞報道,黃文忠遺屬對三名官兵被起訴評論說,起訴「只是給死者一個交代」,家人不欲多談,只盼軍方盡早賠償漁船,以恢復生計。
台灣軍方自飛彈誤射事件後再接連發生演練事故,引起輿論猛烈批評。台灣無線衛星台(TVBS)針對檢方調查結果評論說:「一連串的不小心造成無辜漁船受害,國軍軍紀確實需要重新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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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漏處處」
據雄檢的書面公布,按照標凖作業程序,金江艦官兵應當在演練前,把「測試訓練器」接上飛彈,以避免飛彈錯誤發射,但事發前艦上四枚飛彈只有兩枚有接上此裝置。
然而,全部四枚飛彈均接上了火線,結果艦艇系統在作戰模式下演練時,沒有裝配測試器的飛彈被發射。
雄檢調查結果認定,飛彈發射兩分鐘後,其中一枚抵達澎湖附近的預訂海域,並鎖定翔利昇號漁船攻擊。導彈自漁船右前舷射入,貫穿駕駛室,造成掌舵席上的黃文忠當場死亡。
另一枚飛彈則落入澎湖海域損壞,不能再次使用。
檢察官認定,負有督導責任的射控士官長陳銘修事發時離開了戰情室,留下飛彈中士高嘉駿一人獨自操作發射;中尉兵器長許博為在明知只需模擬發射一枚飛彈,而艦艇只有兩套測試器的情況下,為全數四枚飛彈接上火線。
雄檢的新聞公告指出,由於案件涉及國防機密,起訴書不予公開。台灣中央社報道說,案件稍後將移送新成立的高雄橋頭地方法院閉門審理。
國防部的調查報告進一步指出,金江艦艦長林伯澤事發時接任指揮權未滿三個月,提出演練測考申請不符規定;高嘉駿及射控下士賴柏丞自行完成接上測試器與火線工作,許博為和陳銘修等幹部未在場督導。
台灣軍方此前已對部分涉案人員作出紀律處分,國防部代總督察長吳寶琨星期一表示,軍方將擴大內部行政究責處分範圍,但並未說明將涉及哪些人員。
金江艦誤射飛彈事件發生於民進黨籍總統蔡英文就任,台海兩岸關係顯著轉差之際。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張志軍曾批評這起事故「非常嚴重」。
蔡英文上周首次以三軍統帥身份視察年度漢光軍事演練時督促軍方提升訓練水平,同時承諾提升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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