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過境外NGO管理法 美國深表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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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大周四(28日)通過引發爭議的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美國對此「深表關切」,擔心中國警方加緊控制外國非政府組織(NGO)。
根據《境外非政府組織(NGO)境內活動管理法》,警察將有更大權力監管境內的外國NGO,這些NGO如果被列入公安部門黑名單,將被禁止在中國設立代表機構或活動。
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發言人普萊斯表示,「這項法律將進一步收緊中國公民社會的空間,限制美中兩國個人和團體的接觸。」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這項法案,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
普萊斯在一項聲明中表示,「鑒於充滿活力的公民社會是穩定和繁榮的基石,(奧巴馬)行政當局表示強力支持中國公民社會在各個層面所發揮的作用。」
他還表示,「我們敦促中國當局尊重公民的人權和自由,其中包括維權人士,記者,商業團體,從事發展的專業人士以及組成公民社會的所有人士,保護外國NGO在中國的運作能力。」
媒體報道,目前在中國長期活動的境外非政府組織有1000個左右,再加上展開短期合作專案的組織數量,總數可能已達7000個左右。
管理法規定,境外非政府組織,包括慈善及環保團體,在中國要向警方登記才可工作,警方有權調查這些機構,也可將顛復國家政權、分裂國家等的非政府組織,列入不受歡迎的名單,不得在中國境內再設立代表機構。
非政府組織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USCBC)中國業務副主席傑克·帕克表示,「由中國公安機關管理非政府組織註冊過程,我們對此的最初反應是失望。」
國際特赦組織發表聲明表示,這條新法律的目的是進一步扼殺公民社會,必須廢止。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研究員倪偉平說,「中國當局,尤其是警方,將擁有無限制的權力來打擊非政府組織,限制他們的活動,最終扼殺公民社會。」
他還說,獨立的非政府組織的工作合情合理,這個新法律是對他們的真正威脅。
(撰稿/責編:路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