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紀委:紀律審查不能成為司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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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全國「兩會」舉行之際,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報談論紀檢體制改革,強調紀委不能成為「黨內的公檢法」。
中紀委與中國監察部機關報《中國紀檢監察報》星期一(3月7日)報道,中紀委提出紀委職責要「回歸『原教旨』」,「執紀審查決不能成為『司法調查』」。
與此同時,中紀委周末透露,2015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談話函詢5.4萬件次,被黨紀處分與調整職務者共計28.2萬人。
習近平就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後推動的反腐敗風潮中,多數落馬官員接受中共紀檢單位的組織調查後,其「案件線索」一般會成為檢察部門在公訴文書中引用的主要證據,直接影響其定罪。
不過,批評者質疑,中紀委具體的辦案方式、程序與取證標凖等極少被公開,沒能做到公開透明。2013年<link type="page"><caption> 浙江溫州官員於其一「雙規」期間猝死案</caption><url href="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a/2013/10/131014_china_yuqiyi_officials" platform="highweb"/></link>更被認為暴露出「黨內法制」對法制的破壞。
此外,分析人士也質疑習近平的反腐敗行動被利用作政治打擊工具。
《中國紀檢監察報》的文章說,中紀委體制改革任務要求,「把紀律挺在前面。把黨的紀律這把戒尺嚴起來、執行到位,解決紀委『依據什麼幹』的問題,明確提出紀委決不能成為黨內的『公檢法』,執紀審查決不能成為『司法調查』,把查辦案件改為紀律審查、案件室規範為紀檢監察室、案件線索改稱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線索」。
任務還要求「解決紀委『怎麼幹』的問題,提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咬耳朵、扯袖子,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大多數;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
文章還談到中共中央巡視組工作,提出「對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分類處置、及時辦理。對發現的問題綜合提煉、抽絲剝繭,提出治標和治本的建議……實行整改情況黨內通報和向社會公布的『雙公開』」。
目前中國全國人大、政協「兩會」正在召開,按照日程,全國人大將於3月12日將先後聽取最高法院院長周強與最高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的工作報告。
BBC國際台中國分析員白麥克(Michael Bristow)說,在「兩會」召開之際公布查處官員數字,無疑是要提醒「兩會」代表,中共將繼續追捕腐敗官員。
(撰稿:葉靖斯 責編:蕭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