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震最慘重維冠大樓原建商收押禁見

圖像來源,CNA
- Author, 鄭仲嵐
- Role, BBC中文網台灣特約記者
台南地震造成「維冠金龍大樓」重大傷亡,台南地檢署懷疑該大樓「偷工減料」,9日裁定原建商林明輝等三人收押禁見。
原先預計在午後4點半召開的羈押庭,約遲了15分鐘才召開。台南地檢署4位法官事先花了2個多小時閱卷後,開始展開快四小時的偵訊。偵訊後認為建商林明輝,建築師張奎寶與鄭進貴等3人明顯說法無法吻合,許多內容細節有矛盾處,最終裁定收押禁見。
三人恐串證
法官裁定基於以下理由:該棟大樓東側1到5樓樑柱接頭箍筋數量減少、變細,而在現場採樣後,3樓大樑,主筋彎鉤長度不足,現場的樑柱也斷裂倒塌,相鄰鋼筋續接未有錯開,可見該建案確有大樓施工存失情形。
檢察官認為維冠金龍的設計,並未依照當初結構計算書結論上繪製的鋼筋施工圖,造成一至五樓樑柱接頭配筋與結構計算書明顯不符,不只樑柱接頭耐震強度嚴重不足,對於大樓整體建物結構安全造成嚴重影響,甚至無法耐五級地震。
加上林明輝對於建築細節交代不清,屢屢用「忘記了」、「當年不是我負責第一線施工」等理由,營造細節交代不清。檢方更在偵訊林明輝過程中,發現其他相關營造資料,但台南檢方也表示,該大樓相關跡證已經很少,項目小組只能全力以赴。
台灣台南地檢署早先已於8日晚間就正式該3人,由南檢4位都有財金及土木背景的檢查組成項目小組,經過資料搜集與土木技師的專業鑒定後,嚴重懷疑「維冠金龍」整棟建築物施工質量不良。
但在當時,3人對偷工減料一事矢口否認,檢察官認為林明輝等人有串供的疑慮,正式於9號以「業務過失致死」聲請羈押獲准。
一再換名字
投身建築業許久的林明輝,曾經改過名字「林家禧」及「林青庠」,目前是用「林玄道」持續在建築行業推出建案,依舊活躍於台灣房地場市場。而且林明輝不只改名,也不斷成立新公司推出建案後再解散,許多人就質疑林明輝與公司都改名好幾次,是不是要規避責任以及逃漏稅。
「台灣TVBS新聞」於9日訪問房地產專家時,專家表示像維冠建設這樣蓋完幾間就解散的「路邊攤建商」在台灣相當頻繁。曾有人統計,全台800萬戶中,屬於「一案建商」恐怕至少有200萬戶,等同25%的台灣建築都很難追逤原建商的責任。
再加上在台灣成為建商的門坎只需台幣100萬(約合3萬美金),而且負責人不需專業建築背景,造成路邊攤建商的情形持續泛濫。這樣的一案建商不只可以規避許多保護問題,還可以讓台灣國稅局不容易查。
傷亡最慘重
林明輝早期成立的維冠建設,旗下的建案「維冠金龍大樓」在6日的台南地震中倒塌,17層樓的建築不尋常直接「連根拔起」。至少40人已經在這間大樓罹難,還有100多人下落不明。
而在當時維冠金龍大樓倒塌現場,家屬以及目擊者就發現為數不少的「色拉油桶」,疑似是建造在支柱裏頭,讓現場家屬情緒激動,不斷指稱這樣的建築質量有如「豆腐渣工程」,懷疑是造成倒塌的元兇。至今,現場出動挖掘機挖掘時,仍會不時挖出許多「一夾就碎」的保麗龍。
由於「色拉油桶」一向被認為是台灣建築「偷工減料」的素材,在1999年的「921大地震」時,就有許多建築被發現有這樣的問題。但也有人認為色拉油桶是早期建築修飾空間用,原先對建物「是好的」。但在1999年後,就因為形像不佳,逐漸被其他建材取代。
不久就解散
1989年成立的「維冠建設」,是林明輝的第一個事業,當時擁有資本額2500萬台幣(約合75萬美金),短短四年內就蓋了「維冠龍殿」、「維冠龍門世家」與「維冠金龍」等建案。
1992年當時,維冠建設取得「維冠金龍」建築執照,負責營造的為大信工程,但在營造至一半時,維冠建設就爆發財務危機,在一邊借錢的情形下勉強蓋完後即宣佈公司解散。只是這樣的方式讓很多人質疑,受害住戶跟家屬未來將「索討無門」。
後續的求償還有災區的重建,都將是政府在救災後即刻要面對的燙手山芋。而如今,原建商隨然已經先被收押禁見獲准,但未來面對台灣司法判決,還有很長的路。
(責編:晧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