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潔敏因受賄罪被判16年徒刑

圖像來源,XINHUA
中國國資委前主任蔣潔敏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國企人員濫用職權被判入獄16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
中國媒體報道,在湖北漢江中院在公開審判中,蔣潔敏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蔣潔敏被控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國企人員濫用職權,4月中旬在湖北漢江中級法院審理。
蔣潔敏被指在2004至2013年,在中石油集團及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擔任不同職位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建設、職務調整、職級晉升等事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透過妻子索取或非法收受14個單位和個人的財物。
蔣潔敏曾受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之托,利用職權為他人在獲得油氣田區塊合作開採權、燃氣輪機發電機組項目招標、天然氣供應指標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其行為嚴重擾亂了國家油氣資源管理秩序,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蔣潔敏還被指個人及家庭財產及支出明顯超過個人及家庭合法收入,差額龐大,但他不能說明財產來源,加上他在中石油任職期間,出現濫用職權的情況。
與周永康關係密切
蔣潔敏是在2013年9月1日被宣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他當時出任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主任,並成為自中共十八大以來第一個落馬的中央委員。
而在就任國資委主任前,蔣潔敏曾長期在中石油集團任職,最後離任時擔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董事長、黨組書記。
周永康曾經長期在石油行業任職,因此被視為是中國政壇「石油幫」的首領,而蔣潔敏則是「石油幫」主要成員,與周永康關係密切。
周永康在2012年中共十八大卸任中央政法委書記,但於2014年7月29日被指「涉嫌嚴重違紀」受到中紀委調查,並在2014年12月5日被開除黨籍,隨後被檢察機關立案逮捕。
6月11日,周永康在天津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被沒收個人財產。
(撰稿/責編:董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