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法院判決歸還陳水扁不法所得

圖像來源,Reuters
台灣特偵組說,瑞士最高法院日前判決前總統陳水扁匯到瑞士的不法所得應返還台灣。
台灣《中央社》報道,特偵組在偵辦陳水扁貪污案期間,向瑞士司法機關提出請求,凍結了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在瑞士多家銀行的多個帳戶。
特偵組表示,在瑞士的部分賬戶已經在2010年由陳致中和黃睿靚簽署自願匯回指定帳戶授權書,陸續收回海外資產。
但是瑞士威格林銀行兩家公司名下資產涉及二次金改案及相關洗錢案的不法所得,至今尚未繳回。
經過特偵組和瑞士聯邦檢察官和司法部協調多時之後,瑞士聯邦檢察署檢察官決定,將上述銀行兩家帳戶內,674萬美元的資產匯回台灣。
特偵組表示,將和瑞士聯邦檢察官協調資產變價匯回程序,這筆款項將盡速匯回指定帳戶。
(撰稿:友義,責編:路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