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就2017年特首選舉發出不同聲音

香港報摘

圖像來源,BBC CHINESE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於星期日公布2017年香港行政長官選舉框架,香港媒體星期六(8月30日)紛紛報道了有關這一事件出現的爭執,併發表了社評和署名評論。

《商報》題為「一錘定音,按基本法和人大決定實現普選」的時評說,「明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可望產生一錘定音之效,全面厘清《基本法》和早前人大『決定』的規定,好讓政改討論早日重回正軌,其餘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方案均可休矣。」

這篇署名李明生的時評進一步批評說,「反對派企圖繞過以至挑戰上述憲制要求,甚而不惜發動『佔中』作出要挾,表態寧願『原地踏步』玉石俱焚, 其違法方案及主張不但注定徒勞無功,在法治香港不能存在立足空間,亦無助社會各界凝聚共識,更莫說令香港進一步分化撕裂,長久以來的穩定局面或恐陷於一旦。」

「各國各法」

《星島日報》的社論著重討論了有關全國人大常委會即將公布的選舉方案是否符合普選國際標凖的問題,形容提名機制「各國各法」。

社論說,全國人大常委會將頒布的香港政制發展決定不符合泛民主派眼中的普選國際標凖,成為啟動佔領中環、捆綁泛民議員日後否決政府政改方案的理據。

「但是,所謂國際標凖並無法律效力,只是原則性概念,而且主要關於選舉權,對涉及被選舉權的提名機制,則並沒有一套具體標凖……」

社論特別以美國為例說,規定總統必須是在美國出生的公民,即已剝奪了眾多非本土出生公民的被選權。

社論最後說,各國各地按其歷史傳統和政治狀況,在選舉機制上都有不同的落實部署,並無放諸四海而皆凖的安排,既無有統一的國際標凖規格,又如何定奪特首普選的提名機制一定不合理呢?

「中共的獨角戲」

《蘋果日報》發表署名李怡的評論文章,嚴厲批評了北京當局和特區政府在2017年特首選舉問題上所持的立場。

這篇題為「一步分作六步的政改奇談」的評論說,按照《基本法》,改變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原來只需「三步」,即立法會三分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人大常委批准或備案即可。

但是,「2004年人大強行釋法,就多加了兩步,即特首先向人大提出報告,由人大常委作出可以修改的決定,然後才開始《基本法》那『三步』。」

評論指出,「真正的起步,則是去年3月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喬曉陽在深圳的宣示,包括特首要愛國愛港、不能與中央對抗,提名委員會依照選委會組成,提名要以『機構提名』,實際上就是以提委會作篩選啦。」

評論說,基本法的「三步」,加上2004年人大釋法的兩步,再加上去年喬曉陽宣示的一步,共六步。

但是,「六步曲其實只是一步曲,也就是中共透過喬曉陽唱的獨角戲。其他所有港共官員、建制派、中共官員和大陸專家,一年多的表演,都是擾擾攘攘的應聲蟲而已。」

(編寫:躍生 責編:蕭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