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稱王功權承認擾亂公共秩序罪名

維權企業家王功權

圖像來源,XIAOSHU

圖像加註文字,維權企業家王功權2013年10月被中國當局正式逮捕。

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周三在其官方微博上稱,中國知名投資人王功權承認了對他〝擾亂公共秩序罪〞的指控。

法院的微博說「王功權承認與許志永一起策劃、煽動了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他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深刻反省。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王功權變更強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審。」

有關王功權「認罪」的消息實際上去年12月已經傳出。

去年12月初,香港《南華早報》報道說,當時已被羈押近3個月的知名企業家,〝新公民運動〞發起人之一的王功權,承認了北京警方對他的指控。

《南華早報》的報道還說,該報記者還看到一份視頻, 神情憔悴的王功權現身,表示將和另一在押的〝新公民運動〞推動者—法學學者許志永,斷絕關係並劃清界限。

消息傳出後,王功權的朋友,媒體人笑蜀在去年12月15日的《亞洲周刊》上發表文章,講述了他所了解的所謂王功權「認罪」的情況。

「早點回家」

笑蜀說,據同王功權主辯律師陳有西、許志永主辯律師張慶方了解的情況,王功權在獄中70多天被提審多達 92 次。11 月初更是每天提審三到四次。等於變相的刑訊逼供,給王功權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精神瀕於崩潰,最終寫了長篇供述。

不過,據看到王功權「供述書」的張慶方律師告訴笑蜀,王功權坦承自己想早點自由,早點回家,因此承認自己擾亂了政府所定義的「公共秩序」。王功權還答應出去後跟許志永「保持距離」,多跟家人在一起,寫寫詩,幫青年創業,安度晚年。但王功權同時表示,許志永等倡導新公民運動,不是要國家亂,而是為了社會進步。

北京中級法院發表王功權「認罪」消息的同一天,對新公民運動發起人,法律學者許志永的庭審在北京舉行。另外,數名公民運動活動人士也將在本周陸續受審。有分析認為此時迫使王功權公開認罪,是中國當局打壓"新公民運動"的步驟之一。

王功權是中國知名的企業家。他同中國知名法學學者、北京郵電大學法學院教師許志永一起被認為是中國"新公民運動"的主要推動者。兩人都是原公盟法律研究中心成員,該中心於2009年被北京當局以偷稅漏稅為由查封。

2012年底,王功權、許志永等人聯名發起"要求官員公示財產聲明"。去年7月16日,許志永被警方刑事拘留。

之後王功權與中國媒體人笑蜀曾聯署聲援被抓捕的許志永。然而去年9月13日,王功權被警方拘留;10月21日,王功權被北京當局正式逮捕。

(撰稿:李莉 責編:顧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