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開始實施旅遊法強迫購物將遭重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於周二(10月1日)開始實施,旅行社強迫購物最高可被罰款30萬元人民幣。
中國新出台的旅遊法針對遭遊客詬病的「零負團費」、強迫購物以及遊客不文明行為等出遊亂像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旅遊法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團誘騙遊客,並通過安排到特定商店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
違反以上規定的旅遊部門將被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並處以三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規定還說,如果違法所得超過30萬元的,將被並處違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將被吊銷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對直接主管人員和責任者,將沒收違法所得,處以2000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並暫扣或 吊銷導遊證、領隊證。
中國業內人士指出,旅遊行業長期都是依靠高回扣、佣金、購物來支撐這些低價運行的商業模式,出台旅遊法的目的就是要調整不正常、不健康的商業模式。
旅遊法的實施正值中國十一黃金周之際,報團遊迎來漲價潮,旅遊法面臨著嚴峻的考驗。
據專家估計,旅遊法實施後的團遊價格肯定上漲,上漲幅度比往日高出30%應屬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