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批薄熙來 官媒文章「頗有文革之風」

中國媒體報道和評論薄熙來在庭審中翻供時痛批他「狡辯伎倆」,但是這個做法在中國司法界引起爭議。
北大法學院教授賀衛方批評官媒在薄案庭審的報道上「不符合最大限度客觀與中立的新聞倫理。」
北京律師劉曉原接受BBC中文網採訪時表示支持賀衛方的觀點。他指出薄熙來「是不是狡辯最終要由法院根據證據來認定。」
官媒痛批
對薄熙來在首日庭審上的表現,中央電視台網站刊登了筆名為「聽風者」的觀點文章。作者以普通網民的身份談他對薄熙來庭審首日表現的看法。
「作為一個守法良民,沒想到一個腐敗分子站在被告席上能夠如此淡定,一個犯罪分子麵對自己的種種罪行能夠如此詭辯,經此一審,不得不對我國反腐敗形勢的嚴峻性、鬥爭的複雜性有了更深的認識。」
文章說,「薄熙來在庭審上的表現確是腐敗分子異常狡詐、不輕易放棄、不輕易投降的一個極致典型。他在法庭上是多麼地狡猾,一到關鍵地方就說『記不清了』,一遇重要證據就說『違心承認』,足見薄熙來早有心理凖備、早有一套說辭、早有一齣腳本。」
光明網刊登了一篇筆名為「子言」的文章,題為「無賴與狡辯:虛偽最後的瘋狂」。
對於薄熙來在首日的庭審表現,筆者稱,「圍繞對薄熙來的貪污指控,控辯雙方針鋒相對……在審判程序的公正指導下,雙方都做了最充分的陳詞、舉證。可見,被告人的合法權利得到了充分的保證,公平、公正、透明是這一大案的庭審特徵。」
對薄熙來在首日庭審中對所有針對他的受賄指控當堂翻供,文章稱薄熙來「詭計多端、飛揚跋扈、兩面三刀」。
文章說,「法庭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利,是對法律至高無上威嚴的維護。但是這並不能成為犯罪分子攪擾喧鬧、混淆黑白、自我粉飾、藐視法律的可乘之機。若罪犯認為法庭的公平,是自己玩弄陰謀伎倆的『舞台』,那就是徹底的冥頑不化,就是自絕於人類正義與公理。」
新聞倫理
北大法學院教授賀衛方對媒體發表這樣的文章提出批評。
他在自己的新浪微博上寫道:「在法庭上,被告人辯解或推翻此前供述沒有什麼不正常,這需要檢察官通過證據去證偽。」
「在法庭沒有作出最後判決之前,官方媒體發表這種偏向文章,題目如此聳人聽聞,文字頗有文革之風,違反了只有法院才能確定犯罪與刑法的凖則,也不符合最大限度客觀與中立的新聞倫理。」
北京律師劉曉原對BBC中文網表示,他贊同賀衛方的觀點。他說,「說薄熙來狡辯,我認為是沒有依據來下這個結論。被告人在法庭面對公訴人的指控,有權發表自己的辯論意見。你不能因為被告人沒有認罪,沒有接受公訴方的指控,你就說他是狡辯。」
劉曉原說,薄案目前還在法庭審理中,他向法庭做的辯解是不是有事實依據,是不是狡辯,最終要由法院根據證據來認定。
對於媒體用這種方式報道薄熙來庭審會產生什麼影響,劉曉原認為,這將起到引導公眾輿論用作,「肯定會帶來一些影響,會起到引導輿論的作用,讓民眾覺得薄熙來涉嫌犯罪了,在法庭上還在狡辯,還不認罪。」
劉曉原強調,「媒體認定薄熙來在法庭上狡辯,前提條件必須是公訴方對所有指控事實都是成立的,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說他是在狡辯。公訴方的指控是否成立,這個要由法庭來認定。」
他也批評中國媒體的這種做法「有點像文革時的風格,站在道義和正義的制高點,認為薄熙來涉嫌犯罪,在狡辯。在一個法治國家,這個案件在法庭審理,對事實的認定必須要根據法庭作出的判決來評論。」
劉曉原說,媒體可以報道這個案件,但是對這個案件涉及的事情不要輕易下結論,這個結論應該由法庭來下。
「我希望國內媒體能客觀報道這個案件,有些媒體可以進入法庭旁聽,他們可以客觀地報道他們在法庭聽到的東西,由民眾對他們報道的東西自己作出評判。媒體報道應該是客觀的,不應帶有明顯的傾向。」
(撰文:董樂/責編: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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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反饋
只要把成者為王,敗者為寇,肉隨砧板,形勢比人強,棒打落水狗一系列的警語參通看透,面對文革式的痛批自會處之泰然。有道『一入侯門深似海』,進得了宮入得了黨的,就是一條不歸路,豈會是隨便【回頭是岸】可以解脫?孟光, Hong Kong
中國官媒上發表的文章屬個人觀點,不是社論,不代表官媒的,前不久環球時報發表了一位學者關於「琉球不是日本領土」的觀點的文章,中國政府的發言人就澄清是學者的觀點,不代表政府的立場。自庭審以來到現在以止,中國大陸電視台都沒有譴責薄熙來。未署名
黨媒自己都不遵守新聞倫理,如何有資格管理其他新聞媒體。最後結果只是嚴重破壞社會公認的倫理價值,成為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幾千年封建王朝的強盜邏輯倡導者。這樣如何打造一個法制社會,公正社會和穩定社會,中國的事情都被他們的特權覺亂了。tjj, CN
千古奇冤
江南一夜
同室操戈
相煎何急
周恩來, 中國
官方媒體的這種措辭就是踐踏司法。不過中國的司法一向為政治服務,媒體的這種措辭讓人非常反感,今天的中國人已不是文革時的愚民了,一點就著?BERGER Lijia, 法國
從事件一開始,就採用了文革大批判的宣傳手法,可見大陸的宣傳機構都是些與現代社會脫節的人掌控著。太落伍了。想做輿論倒向,作為政府喉舌,動機太明顯了。真卑郫,想整人嗎!s
中國的媒體比法院還歷害,法院沒有定罪,媒體已經為被告認定為有罪了,開庭還有什麼作用呢?在做戲?可笑!!Peggy, Canada
媒體單方面狂轟亂炸攻擊一個法院尚未判決的被告,這是踐踏法律尊嚴的惡俗行為,是御用媒體的典型體現!中國媒體人,請展示法制意識和道德良心吧!阿乙, 中國
薄熙來豁出去!!大不了就是一死,有什麼可拍??難道為了偷生就要順從被誣蔑,被栽贓,被抹黑嗎???不要怕!!大連人民支持薄熙來市長!!!重慶人民支持薄熙來書記!!!全中國的無產階級,全中國有良心的人都支持薄熙來!!!薄書記是黨的英雄!薄書記是國家的英雄!薄書記是人民的英雄!薄書記是優秀的共產黨員!薄書記是優秀的中華兒女!薄書記是最紅最紅的紅太陽!作為中國的指路明星!千萬別做孬種!別丟改革八老的臉!你是改革八老的後代!你是改革的代表!未署名
理論上講中國官媒上發表的文章屬個人觀點.並不像賀衛方所稱的是"違反了只有法院才能確定犯罪與刑法的凖則".不過鑒於中國官媒的特點,這些文章應是反應了官方的觀點.根據中國司法不獨立的特點,這些文章暗示薄熙來將會按兩陳案被判刑.審判僅是一種宣傳. cxc621
支持賀衛方的觀點。官媒對此事報道的那類措辭,是它對倒台者慣用的。中共的媒體,從來就是得勢者的,失敗者只能是它攻擊的對象。看客,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