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警酒後摔女嬰已被刑拘

河南林州一名警察酒後將一名7個月大女嬰舉起摔下致其重傷,媒體曝光此事後有關警員已經被刑拘。
林州警員郭增喜被指在7月20日在街頭奪走一對過路夫婦懷中的女嬰,舉過頭頂將其猛摔在地。
郭增喜在街頭摔嬰後立刻被上百民眾包圍,後被當地民警帶走。
令人驚訝的是,他並沒有被追究法律責任,而是僅被處以禁閉15天的警務紀律處罰。
中央電視台報道說,有關事件被媒體報道後郭增喜已經在星期六(8月17日)被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刑拘。
掩蓋
郭增喜摔嬰案在林州被掩蓋近一個月,直到當地人大主任在一次人大常務會議上提及此事。
《北青》引一名人大副主任稱,這是該案第一次在公開場合被人提及和披露,並說林州人大主任翟建周在會上不斷說:「這太不像話了,太不像話了!」
《北青》報道稱,那次人大會議後,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當地人大重要領導發短信給媒體記者披露有關事件。
短信稱:「該事件駭人聽聞,當事民警郭增喜稱自己當時只是摸了摸嬰兒的臉和手,確定是布娃娃後才舉起摔了。」
媒體對摔嬰事件進行報道並引起輿論熱議後,林州才拘押郭增喜,並成立調查組。
「 娃娃」
林州人大官員對《北青》記者披露內部通報稱,郭增喜對調查人員說他酒後與朋友在街頭看到抱孩子的夫婦,因對朋友堅持是硅膠娃娃而遭到嘲笑。
50歲的郭增喜表示為了證明自己沒有判斷錯誤而將孩子舉過頭摔下。媒體報道稱,有30年警齡郭增喜身材高大,身高超過1米8。
林州官員稱,受傷的嬰兒「得到及時救治,已從安陽地區醫院出院。即日由公安、衛生部門陪同赴北京做進一步檢查」。
《北青》報道稱,嬰兒腦部三處骨折,很可能有後遺症,在媒體介入前由於家庭無力負擔醫療開支被迫出院,在媒體介入後當地派人護送孩子到北京接受檢查。
評論
財經網發表評論提及7月在北京發生的摔童案,並指出「所不同者,北京兇案的肇事者是一名刑滿釋放人員,而林州兇案的作案人則是一名警察;前者已被追究故意殺人罪,目前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後者卻只關了15天禁閉,至今未受任何法律追究。……如此令人髮指的惡行,當地警方不僅不依法追究,還主動為之遮掩。這樣的公安機關公信何在?」
《中國青年報》質疑:「到底是誰發禁令不讓透露此事?為什麼當地知情官員都不敢在公開場合談論此事?為什麼當地人大的重要領導不給當地媒體發短信,而是給京城幾家媒體記者發短信曝光此事?到底是何種力量竭力在捂這件事?從媒體的報道看,當地官方是在內部通報了此事,為什麼不向社會公布?為什麼記者採訪時,當地官員都諱莫如深地躲著記者?背後到底有什麼樣的黑手捂著此案,並讓當地官員和媒體噤若寒蟬?」
新浪微博@十月山河:警察,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乃天職。這是警察中的敗類,這種暴行聞所未聞。無論醉酒還是其他原因都不是開脫的理由,也無論這個嬰兒有沒有什麼後果,就憑這殘忍地一摔,即足以證明這警察已毫無人性,可謂天良喪盡,殘忍至極,是極嚴重的犯罪。這種敗類不除,何以正警風?當嚴懲!
騰訊新聞@八哥1:感謝人大主任,瞞了一個月的事件(嚴格說是案件)得以揭蓋子。30年做警察酗酒鬧事,搶奪人子,重摔地下。禁閉15天了事。受害人無錢治療,告訴無門......中州怪事,天理何在?法律何存?公安警察,公眾難安!無法律道德警點!不察內部犯法!北京摔死孩子的,大約是死刑。河南這位酗酒鬧事,公開從人手裏行搶,而且搶的是活人,重摔幸虧未死。摔個花瓶都要陪呀!單方全責。包賠一切損失。開除公職,判。
(撰寫/責編: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