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試點兒童福利改革防止人倫悲劇重演

據中國媒體報道,中國民政部將在全國 4個城市開展「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建設的試點」。
新制度把兒童分為「孤兒」、「困境兒童」、「困境家庭兒童」,以及「普通兒童」4個層次。
各層次內又有不同類型,如「孤兒」分為社會散居孤兒和福利機構養育孤兒兩類,「困境兒童」分為殘疾兒童、重病兒童和流浪兒童3類,並依類按不同標准予以福利保障。
「困境家庭兒童」則分為父母重度殘疾或重病的兒童、父母長期服刑或強制戒毒的兒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況無法履行撫養義務和監護責任的兒童、貧困家庭的兒童4類。
悲劇事件
中國此前曾發生多起涉及困境兒童的人倫悲劇事件,引起社會對兒童救助保護的強烈關注。
本月早些時候,南京發生兩名分別只有三歲和一歲的幼女被發現餓死家中事件。媒體報道後來披露其父在獄中服刑,母親有吸毒史。
今年1月初,河南省蘭考縣居民袁厲害的房屋發生大火,導致她收留的7名棄嬰孤兒在大火中喪生。
去年12月,貴州省畢節5個離家出走的孩子在街頭垃圾箱內生火取暖,結果因一氧化碳中毒而死。
改革試點
民政部統計顯示,中國兒童福利機構已從改革開放前的67所,發展到目前的397所,另外還有800多家綜合性社會福利機構下設了兒童部。
但中國民政部長李立國今年3月在接受央視採訪時透露,目前中國的大多數縣還沒有兒童福利機構,不具備設施和人力支撐條件,對棄嬰孤兒及時予以收養。
中國民政部在試點通知中提出,要把困境兒童確定為重點保障對象,並參照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這個試點計劃將首先在廣東省深圳市、江蘇省昆山市、浙江省海寧市和河南省洛寧縣實行。
不過,亦有專家認為,不應當將兒童分類,而應該用法律法規來為所有兒童提供同樣的福利和保護。
(撰寫:蕭爾 責編: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