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遭城管壓頸小販狀告城管要求道歉

廣州地圖

廣州一名因佔路賣水果與城管爭執最終被城管壓頸制服的女小販狀告城管要求道歉並賠償。

來自溫州的水果商販李盛燕起訴廣州海珠區城管以及公安一案星期五(5月24日)在海珠區法院開庭審理。

李盛燕稱自己遭到城管以及公安粗暴執法,要求法庭確認兩被告機構行政行為違法,對方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

22歲的李盛燕今年3月6日因佔道賣水果被城管要求收攤,她隨即與城管發生激烈爭吵。

一名在場記者拍攝到城管強力制服李盛燕過程中用手卡住她的後頸向下壓的場景以及李盛燕被銬住雙手後她的1歲半的女兒驚惶哭泣她無法抱孩子的情形。

有關照片發表在媒體以及互聯網後引起輿論大嘩,民眾紛紛批評廣州城管粗暴執法。

輿論

但隨即城管發佈聲明解釋稱因李盛燕拒不配合且辱罵城管並用其所售賣的水果襲擊城管人員,他們才被迫使與民警一起強力將她制服。

同時也有其他在場網民發佈了顯示當日李盛燕與城管衝突的視頻以及照片。

李盛燕本人星期五沒有出庭,而是請律師全權代理訴訟事務。《溫州都市報》引李盛燕表示,希望官司能贏,但輸了也無所謂。之所以起訴,只是想討回一個公道。

這一訴訟在互聯網上引起熱議,與李盛燕被壓頸的照片剛曝光是不同的是,此時互聯網輿論似乎不利於李盛燕的以及中立者居多。

在其家鄉溫州媒體《溫州都市報》有關此案的報道微博下,有溫州市民「何何何俊男_」評論:「溫州人不該在外被欺負。可能人家執法過度。但是想想。確實小攤販有點讓人鬧心。保持中立態度。希望得到好結果。」

「唐風-燁」則就同一則微博評論說:「如果法律沒有權威,輸贏確實不重要。只是一直不太懂城管的法律地位是誰賦予的?而小攤販是否有天然的擺攤權利?看事情如果只從自己角度出發,會鬧出很多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