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維權警員」王登朝的妻子和兒子2013年2月(網絡截圖)
備受各界關注的「維權警員」王登朝一案周四(7日)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二審,法庭外集聚了大批聲援者。
王登朝是原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三級警員,他在2012年3月8日因籌備大型民主集會被抓。
去年11月,深圳法院以妨礙公務罪和貪污罪判處王登朝14年監禁,王登朝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據多名網友和目擊者說,周四對王登朝案的二審時,法院外戒備森嚴,有數百名警察和便衣在法院外值勤。
許多從外地來聲援王登朝的維權人士被阻在法庭外,其中著名維權人士肖青山被十多個便衣警察在眾目睽睽中強行帶走。
「還我爸爸」
王登朝的8名親屬後來被准許進入法庭,但是從西安飛往深圳的他的哥哥和侄女卻被拒絕入內,在王登朝被抓後才出生的兒子也不讓抱進法庭。
據網名「公民小彪」的網友說,王登朝的妻子抱著7個月大的兒子在法院門口,孩子手上還拿著一張打印著「還我爸爸」字樣的紙。
據王登朝的律師之一李金星說,上午10點開始的二審中,法庭存在明顯的不尊重王登朝和律師訴訟權利以及旁聽公眾知情權的現象。
主審法官在法庭上不許兩名辯護律師李金星和李靜林對檢控方提出的證據作質證,所以下午1點左右李金星律師退庭離開,2點多李靜林律師也離開了法庭。
據從外地特地趕來等在法院外的網友「公民小彪」說,李金星律師在走出法庭時稱「沒有辯護律師說話的餘地」。
著名維權律師李方平也援引在周四從外地趕到深圳的律師唐吉田的話說,整個法庭始終壓制王登朝和辯護律師的發言,導致庭上辯論無法正常進行。
能公正審判嗎?
另一個網名「染香姐姐」的網友說,她依法提交身份證,請求參加旁聽,但是跑了好幾個單位,仍然找不到申請的部門。
「染香姐姐」認為,如果連要求法院保障公民自由旁聽審判的權利都被剝奪了,怎麼能讓人相信法庭會公正地進行審判呢?
王登朝在2012年3月8日被警方抓走,原因是籌備3月12日孫中山紀念日在深圳蓮花山舉行的大型民主集會。
據報,該集會準備傳播孫中山的民主意識,並宣傳公民平等社保、倡議全民免費醫療、全民平等養老等民生主張。
據王登朝對他的律師說,被拘捕後,警方先是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對他進行盤問,後來宣佈以妨礙公務罪立案調查,最後判處他有罪的罪名中包括貪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