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官司蘋果反勝三星「市場影響不明」

三星Galaxy S4(左)與蘋果iPhone 5(右)
圖像加註文字,蘋果與三星已纏訟多時。

美國蘋果公司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針對勁敵韓國三星的一起侵權訴訟中獲勝,不過分析人士對其影響眾說紛紜。

ITC星期五(8月9日)終裁維持2011年初裁判決,認定三星所生產的一些智能手機、媒體播放器和平板電腦侵犯了蘋果版權。

ITC頒令禁止與這起訴訟有關的三星產品進口美國,但在總統奧巴馬複檢裁決期間暫緩執行。奧巴馬將有60天時間複檢。

分析人士普遍認為奧巴馬不會推翻裁決,但對於裁決的實際影響卻眾說紛紜。

蘋果公司發表聲明肯定了ITC的裁決,並稱委員會與世界多國法院一道抵制了三星對蘋果產品的「明顯抄襲」。

三星的聲明則對裁決表示失望,並稱智能手機行業不該打環球訴訟戰,而是公平的市場競賽。

「喬布斯專利」

這起案件牽涉了兩項專利。第一項是以蘋果公司已故創辦人命名,所謂的「喬布斯專利」,其涉及的是輕觸式屏幕操控技術。另一項是與音源插口設計有關。

知識財產權專家米勒對BBC說,這是蘋果在又一場主要戰役中獲勝,因為官司牽涉到「喬布斯專利」,而這是蘋果智能產品的最基本專利。

法新社則引述硅谷獨立分析員恩德勒說,這起判決其實意義不大,因為受影響的只是一些老型號產品,這些產品在美國已經不是熱銷產品,其目的地更大可能是一些新興市場。

洛杉磯商業律師羅斯對彭博新聞社說,以拳擊來比喻,這不過是「刺拳」,而不是「重拳」。

蘋果與三星兩家科技巨頭纏訟多時,提訴國家達10個。

雖然外間並不預期奧巴馬會推翻此次裁決,但他就在一周前推翻了另一項與蘋果有關的ITC裁決,而且是26年來美國總統首次針對ITC裁決運用否決權。

這起裁決涉及禁止一些老舊型號的蘋果iPhone與iPad進口美國。奧巴馬認為此舉將影響美國的市場競爭。

知識財產權專家米勒認為,這顯示蘋果實際上開始擴大優勢,對三星不利。

(撰稿:葉靖斯 責編:威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