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王荔蕻代表律师评一审判决

中国维权人士王荔蕻被起诉“寻衅滋事”案星期五(9月9日)在北京朝阳区法院温榆河法庭一审宣判,王荔蕻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56岁的王荔蕻于去年4月16日到福建马尾区法院门外参与“福建三网民案围观”活动,今年3月被北京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王荔蕻的代表律师刘晓原在听判后接受了BBC中文网记者叶靖斯的电话采访。他认为这次判刑相对而言是轻判,但始终是一个不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