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是苹果公司在全球的第二大市场。
中国作家维权联盟周五(12月28日)发表声明说,他们对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初审判决美国苹果公司侵犯中国作家著作权表示欢迎。
但声明同时表示,法院宣判的赔偿金额明显过低,对今后可能发生的侵权案缺乏威慑力度。
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周四(27日)裁决,中国作家维权联盟状告苹果公司侵权一案胜诉,并判罚苹果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3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赔偿李承鹏、慕容雪村等八名作家43万元。
作家维权联盟说,他们虽然打赢了官司,但在时间金钱与精力上却得不偿失。因此,他们对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不满,并表示将会上诉。
作家维权联盟的律师说,此案的赔偿裁决是根据上个世纪90年代制定的稿酬标准而计算的赔偿数额,已经不适应当前的情况,急需修改。
中国作家维权联盟指责苹果公司允许盗版者在其App Store出售侵权作品。
而由于苹果公司对App Store的出售有提成,因此中国作家认为苹果公司从侵权行为中获利。
韩寒、李承鹏、慕容雪村等多名中国畅销作家2012年1月初集体起诉苹果公司侵权,索赔一千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