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的劳教制度长期以来引起司法界争议。
中国当局表示,正在研究有关劳教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
国务院新闻办周二(10月9日)发表司法制度改革白皮书,并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在回答德国媒体时承认,劳教制度的一些规定和认定程序存在问题。
他说,相关部门已经作了大量调研论证工作,广泛听取了有关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的意见,正在研究关于劳教制度的具体改革方案。
屡遭质疑
中国的劳教制度自1957年经人大常委会批准制定以来,法学界的一些专家一直质疑其不符合法律实质。
批评者认为,虽然按照规定,劳教决定应当由民政、司法、公安和劳动部门联合作出,但实际上真正实行劳教决定权的只是各级公安部门。
一些学者认为,劳教制度随意性很强,很能体现领导者个人意志,缺乏基本的监督和制衡机制。
一些专家呼吁废除劳教制度。他们指出,劳教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司法程序外的社会控制手段,是公权对公民权利的侵犯。
严重问题
关于劳教制度下产生的错案数不胜数,最近一次引发全中国轰动的是湖南妇女唐慧为其11岁幼女遭强奸后又被逼卖淫案上诉而被判处劳教的事件。
唐慧不满当局对涉案人员的处理而不断上诉,结果被湖南永州公安局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处以劳教18个月。
此事经互联网披露后引起广大民众的愤怒,湖南当局被迫撤销了对唐慧的劳教决定,并重新审理了涉及唐慧女儿的案件。
唐慧事件引发了民众对中国司法制度黑暗腐败的强烈批评,尤其是对劳教制度是否合理的严重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