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双独夫妻因未获准生二胎被罚

独生子女

夫妇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但是仍然需要经过批准。

中国宁波一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因为没有事先获批准而生第二胎,被征收社会抚养费7万多元。

这对夫妻认为,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既然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就不需再缴纳7万多元社会抚养费,因此对决定置之不理。

8月初宁波江东区计生局向法院申请,对这对夫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周日(9月9日),江东区法院法官表示,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生第二胎也要经过批准。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8条规定,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也要经过批准,才可以生第二胎。

计生局方面的理论是,这两人没有在生第二胎之前前往办申请手续,因此需要支付社会抚养费。

所谓“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面临老龄化严重的问题,中国多个省份希望放宽独生子女政策,让夫妻两人只有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家庭可以生第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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