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政府拟立法限制高级官员言行

有关"言行重大瑕疵"必须下台的规定,被台湾媒体称为"大嘴巴条款"

有关"言行重大瑕疵"必须下台的规定,被台湾媒体称为"大嘴巴条款"

台湾行政院会通过了政务人员法草案。这一针对担任政务官的政府高官草案,其众多规定包括了若高官言行有重大瑕疵,影响其声誉与政府形象者必须请辞。

草案的政务官指的是"随政党进退与政策变更而定去留之人",最高层级包括了行政院长、监察院长、考试院长以及国安会秘书长等高级官员。

其它像是由总统提名独立行使职权的中央银行总裁、国家通讯传播委员,或学术机关中央研究院长等,也在该草案的政务官范围之内。

除了有关言行的规范外,该草案其它要政务官辞职的条件还包括决策错误、主管政务发生重大失误、对部属执行政策疏于监督等。

有关"言行重大瑕疵"必须下台的规定,被台湾媒体称为"大嘴巴条款"。

这些规定并不明确的法条被质疑的一点是何谓言行瑕疵,又由谁来认定。

比如目前担任副总统的吴敦义,此前在行政院长任内曾表示发明无薪假者应得诺贝尔奖而饱受批评。这类言行是否算是"重大瑕疵",至少就草案内容无法得知。

马英九政府另一名言论经常引起侧目的王建煊则说,他对"大嘴巴条款"极为反感,一点意义也没有。

王建煊引起台湾社会侧目的言论包括在媒体采访时说男女性爱时,女人拿个枕头垫在屁股下,比较容易受孕。

他近期发表一本主题谈公义的新书,其中一段说法再度引起媒体的广泛报导及台湾社会的侧目。

这段引起到侧目的说法是:"实在想不通,男人为什么喜欢大乳房?尤其大乳房如果是假的,摸起来怪怪的,既不舒服又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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