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台电影管制草案“促发展”

图像来源,AFP
中国公布《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对电影题材和运作提出了多种限制。
草案要求电影制作人不得制作影响社会稳定和宗教和睦的内容。
该法案也将禁止外国组织、企业或个人在没有官方认可的合伙人的情况下在中国从事电影制作。
记者们认为,这是中国试图进一步收紧文化产业管制的一项举措。
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星期四(12月15日)在其网站<link type="page"><caption> 公布了这部法案</caption><url href="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le/cazjgg/201112/20111200358536.shtml" platform="highweb"/></link>草案,并进行一个月的公众咨询。
根据法案草稿,从事电影活动企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不得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得煽动民族仇恨或民族歧视,不得宣扬邪教、迷信,也不得宣扬淫秽、赌博、吸毒,和不得渲染暴力、恐怖。
但是该征求意见稿并未对总共13类被禁止的内容提出具体定义。
此外,该法案还将禁止中国电影擅自到境外洗印加工,或外国电影擅自到中国作同类处理。
违法者将被罚款最高100万元人民币,相关企业也可能被撤照。
不过草案同时提出向中国电影企业提供多种税务优惠。
中国此前也有禁止一些政治敏感电影上映,观察人士指出,一些电影制作人也倾向于避免制作让当局不悦的题材。
这部法律草案出台正值中国电影业发展转趋活跃蓬勃之际。去年中国电影票房创下了总收益102亿元人民币的纪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