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谈中国: 公共安全领域,透明是最好的维稳

鸽子在树上休息

沪皖发现3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上海的两例确诊患者均于3月上旬死亡。

国家卫生和计生委通报,沪皖发现3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在通报所附“疫情答问”中,卫生和计生委自问“上海的两例确诊患者均于3月上旬死亡,为什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月31日才公布疫情”,而其回答说,H7N9禽流感病毒是全球首次发现,尚未纳入我国法定的传染病监测报告系统。

通报给人的感觉就是依法推迟。但公众疑虑不见得就此冰释,纵然技术手段有限,难以弄清情况,也得及时向民众报告情况,关系到每一个人生命安全的知情权,怎能以一句依法公布就予以虚置呢。

今年是非典十周年,反思类的文章不少。今天来看,非典之所以对国民造成巨大伤害,“依法公布”可能即是主因,因为要等到完全弄清情形,虽然这一努力直到今天还没有得出令人信服的结果,而一再错失了控制时机。本次H7N9禽流感一直要拖延达40多天之久,也是因为根据《传染病防治法》,H7N9禽流感病毒并未列入我国传染病分类目录,不属于“法定传染病”。所幸者,H7N9禽流感没有演变成另一场非典。

基于一个常识,凡属传染病疫情,疫情公布自是越快越好。因为现代人流动快,传染可能性大,越是不明疫情,越需要引起公众的警惕与各地启动防护工作。但相关部门不愿意,理由是于法无据。

然而,究其实质,是维稳的行政理念占据了上风,怕恐慌,怕动乱,当然,这也太小看了现代公民的素质。而更麻烦的是,当下环境恶化,生态脆弱,将来还会发生什么新的疫情,没人知道,而这种疫情当然不可出现在公布的目录之中,但如果继续此次禽流感的操作方式,不知下次是否有这样好的运气。如果运气欠佳,公民若是死于国家机关的“依法办事”之下,恐怕会成为有史以来最具讽刺意味的事件。

不说《传染病防治法》是恶法,其不足之处也是有目共睹的。正因为这并不完善的法律,导致了维稳式行政大行其道。有鉴于此,我们必须建立起以人为本的公共安全体制,走出这种明为坚守法律,实为怕担误报责任的困局。怎么办?还是得从制度上寻找补救之道。

鲁迅曾在《自序》中谈到,当时的国民宛如活在黑屋子中,而他的使命是将国民叫醒,不能让其糊涂死去,叫醒了或许是痛苦挣扎,但多少还有一线机会。鲁迅的叫醒,在今天看来即是通报、预警。面对不明疫情,即使短期难以攻克,国家职能部门也得通报、预警,将知情权交还给公众,让全国做一些基础性的应对工作,显然比老百姓蒙在鼓中要好得多。

这显然需要分级预警机制。就象天气预报一样,不一定百分之百准确,老百姓还是能理性对待,对不测天威多少有个应对措施。根据事情的紧急度,发布不同级别的预警,事情解决即警告撤除,如此反复,不仅政府部门行政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公民风险应对能力也将大大增加。

小孩怕鬼,因为外面太黑,同样,公众恐慌,源于情况不明。公布真相,透明事实,即是最好的社会稳定法器,当常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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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反馈

这种速度在中国已经算快了。首先当医生确证这病毒时,上报给院长,院长觉得这很麻烦因为如果错报他将被问责,所以决定再看看,过了N日觉得的确问题重大,才决定上报到省一级的卫生部门,卫生部门一看这不是小事,马上汇报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一看我的治下出了这种问题,不能随便上报,必须想一个完全应对之策(即不引发公众恐慌,又要让中央满意),私下大会小会的商讨,又过了N日,商讨出对策,最后上报中央。中央一看也觉得问题也重大,又大会小会商讨,这样半个月甚至一个月就在官僚们互相推脱,激烈争论中过去了……很正常

『公共安全领域,透明是最好的维稳。 』这个道理不是要花六十多年的时间去验证【才发现】吧!然而,站在【专制独裁】者的角度看,【公共安全】与【政权安全】是【一体】的,【不透明】才是【最好的维稳】啊!孟光, Hong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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