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緝港人張晞晴:「我懷疑我在英國被跟蹤」
被通緝港人張晞晴:「我懷疑我在英國被跟蹤」
20歲的張晞晴於去年12月被香港警方列入懸賞通緝的六名海外港人名單中。她告訴BBC,由於擔心自身安全,她已向英國警方報案。這位社運人士表示,認為自己被不明人士跟蹤,並在網路上收到了「具有威脅性的訊息」。
張晞晴在2020年隨家人移居英國,此前還是中學生的她,參與過支持香港民主的抗議活動。她目前在英國的香港權益團體「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CFHK)進行倡議工作。
「我做的事情是和平倡議。我們與政治家、與記者對話;我們提高大家的認知,而香港當局卻把這視為犯罪。」她說。
2024年聖誕前夕,香港國安警察對六名在海外的活動人士發出了100萬港元(約12.8萬美元)的通緝令,這是香港當局第二年在聖誕前夕發佈懸賞。
張晞晴被指控「鼓吹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這意味著人們可以透過綁架你、逮捕你,或把你送給中國官員、送到大使館以獲得懸賞。」她表示,「他們可以隨心所欲地取悅中國政府。」
2020年,北京對香港頒布了《香港國安法》。當局表示,這是為了在長達一年多的「反送中」示威後恢復社會秩序。然而,批評者認為,該法被用來打壓政治反對派。
張晞晴指出,一些香港居民對該法的實施表示歡迎,因為這終結了為期數個月的街頭暴力。然而,她認為大多數人仍然反對這項法律。
對於張晞晴的指控,香港政府告訴BBC,危害國家安全是一種非常嚴重的罪行,潛逃者不要妄想潛逃離港就可以逃避刑責。香港當局強調,「香港居民的人權和自由受《憲法》和《基本法》的堅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