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官令穆斯林婦女作證時摘下面紗

穆斯林婦女戴面紗意味著她面部唯一能夠被別人看到的就是很窄的眼睛部分。
圖像加註文字,穆斯林婦女戴面紗意味著她面部唯一能夠被別人看到的就是很窄的眼睛部分。

英國法官裁定,一名穆斯林婦女可戴遮住整個臉龐的面紗出庭,但是在提供證詞的時候必須摘下面紗(Niqab)。

在布萊克菲爾刑事法庭中審理案件的墨菲(Peter Murphy)法官要求,一名被控恐嚇證人的穆斯林婦女需要除去面紗。

這位22歲的女子拒絕在任何男子麵前除去面紗,露出面容。

她在之前的聽證中表示自己無罪,由於法律原因這位女子不能透露姓名。

法官的這個決定就意味著如果這名婦女仍然拒絕除去面紗,那麼她就可能會因為藐視法庭而入獄。

法官表示,可以在這名婦女提供證詞的時候設立一個屏風,讓公眾無法看到她,但是她的臉必須能夠讓法官本人、陪審團和律師看到。

不過在審訊的其它時間內,這名婦女可以配戴面紗坐在被告席上。

法官表示,「面紗已經成為法庭上顯而易見卻被人刻意忽視的問題。很多法官在對待這個問題上存在一些擔憂和不安。」

不過墨菲法官表示,「如果法官在不同情況下、不同案例中採取不同的方式,那麼在司法程序上就會處於無政府狀態。」

當被問及是否會對此裁定進行上訴的時候,這名婦女的律師說,「會考慮我們的選擇」。

在此之前,英國內政部部長布朗尼(Jeremy Browne)曾表示,政府應該考慮禁止穆斯林女孩在學校等公眾場合戴面紗。

(編譯:林杉 責編:鈴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