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公布使用監視攝像行為規則

英國政府公布一項有關使用監視攝像的行為規則,從星期一(8月12日)開始在英格蘭和威爾士生效,對政府機構和警察使用監視攝像的行為提出限制。
英國內政部公布的這項行為規則是根據「2012年自由保護法」制定的。與此同時,這項法律還規定設立了一個監視攝像專員的職位。
新任命的監視攝像專員將負責監督監視攝像行為規則的執行情況,並根據情況提出可能的修改建議。
最新公布的使用監視攝像行為規則中的第一條規定,使用監視攝像需要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合法的目標,並且要有明確的緊迫性。
規則的其他內容有,需要考慮到對個人和個人隱私的影響,盡可能地保持透明度,包括公布能夠讓公眾了解信息和投訴的聯繫地點。
規則除了適用於閉路攝像系統之外,還適用於汽車牌照自動識別系統。
伯明翰事件
2010年,英格蘭中西部警察局曾經為在伯明翰穆斯林聚居區安裝200個攝像頭而道歉,有人把這些攝像頭稱為「間諜攝像頭」。
政府當時出資300萬英鎊安裝了這些包括一些隱蔽攝像頭在內的攝像頭,用以打擊恐怖主義。
憤怒的居民抱怨政府在安裝這些攝像頭之前沒有經過足夠的諮詢,但是警察聲稱這些攝像頭從來沒有開啟使用。
這一事件促使政府展開了有關制定行為規則和設立監視攝像專員職位的諮詢。
反監視攝像組織Big Brother Watch負責人皮科爾斯說,政府公布新的行為規則是向正確的方向邁出的一步,但是並不足夠。
他說,新的規則只涉及一小部分監視攝像頭,而且對違反規則的行為沒有提出懲罰措施。為了避免人們的隱私受到不公平的和過度的監視,還有許多工作要做。
(編譯:躍生 責編:鈴蘭)